东莞法律顾问,东莞企业法律顾问,东莞民商法律顾问

一、法律顾问(服务)业务内容(可为不同类型规模的公司、部门量身定做):
1 、为企业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日常咨询;
2 、对企业的运作、发展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3 、为企业的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4、签发律师函;
5 、对企业相关事项进行律师见证;
6、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7、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8 、帮助企业构建生产及经营管理风险防范体系;
9 、参与公司治理及起草公司章程、股东会协议、董事会规则等文件;
10 、对合同文本进行设计并为企业进行日常合同的签订审核、把关;
11 、规范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起草员岗位职责、员工手册等文件,降低劳动争议风险;
12、制定企业债权回收方案,并组织实施;
13 、参与企业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的谈判;
14、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15、调处公司内部法律纠纷;
16 、代为商务调查,对相关的房地产、公司、金融、知识产权、贸易、合作等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及合法性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包括对企业合作伙伴、客户的信用调查);
17、参与企业对外商业项目、股权收购、再投资方案的设计及谈判并代为起草意向书、合同书;
18 、为企业创建专利、商标、商业密秘、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劳动争议案件服务项目(简单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只提供咨询):
1、拖欠工资、加班费、业务提成案件;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含未经平等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而解除)经济补偿金案件;
3、工伤赔偿案件;
4、劳动关系确认案件;
5、因跳槽引发的侵犯商业秘密等竞业禁止案件;
6、人事争议案件;
7、女职工权益受非法侵害案件;
三、刑事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主要办贪污贿赂、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
1、侦查阶段(公安):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的罪名和基本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对办案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控诉和申告。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和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进一步了解案情,与检察机关沟通起诉意见;申请取保候审;为下一步的出庭辩护做好准备。
3、审判阶段(法院):全面查阅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收集证据,准备开庭辩护的文书材料;正式出庭辩护,与审判长、审判员交换意见;如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经被告人授权,可为其提起上诉。
四、婚姻继承法律服务项目:
1、婚前、婚内的财产见证;
2、离婚案件的调解、谈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纠纷;
3、子女抚养权纠纷;
4、重婚和非法同居纠纷;
5、涉外(港、澳、台)婚姻纠纷;
6、继承纠纷;
7、婚姻纠纷咨询、方案规划;
五、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服务项目: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3、校园伤害事故赔偿案件;
4、高空坠物伤害赔偿案件;
5、动物致人伤害赔偿案件;
6、其他人身伤害赔偿案件。
六、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项目(分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1、侵犯专利权纠纷;
2、侵犯商标权纠纷;
3、侵犯著作权纠纷;
4、计算机软件保护;
5、网络侵权纠纷;
6、非专有技术侵权纠纷;
7、侵犯商业秘密纠纷;
8、商号、名称使用权纠纷;
七、以适用《公司法》为主的律服务项目:
1、侵害股东权益纠纷;
2、破产清算法律业务;
3、特许经营权纠纷;
4、外商投资相关业务;
5、投资并购纠纷;
6、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注销(外商投资);
7、起草公司章程、合同、股东会协议、董事会规则等业务;
8、起草、审查公司的劳动合同,化解劳动争议风险;
9、构建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化解竞业禁止风险;
10、其他相关纠纷。
八、经济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1、各类合同法律咨询;
2、各类合同事务审查、起草、商务谈判;
3、买卖合同(订货单、供销合同)纠纷;
4、公共设施类合同(水、电、煤气、热力)纠纷;
5、借款合同纠纷;
6 、租赁合同纠纷;
7 、承揽合同纠纷;
8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9 、运输合同纠纷;
10 、技术合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纠纷;
11 、仓储合同纠纷;
12 、委托合同纠纷;
13、行纪合同纠纷;
14、赠予合同纠纷;
15、保险合同纠纷;
16、其他无名合同纠纷(如合作、合伙、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等)。
九、房地产法律服务项目:
(针对公司的一揽子计划包干费用)
1、为房地产开发投资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
2、办理房地产项目立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3、办理规划许可、征地、出让、转让手续;
4、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出让、转让合同等;
5、制定拆迁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处理拆迁纠纷;
6、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7、编制工程招投标文件;
8、起草、审核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原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9、监督工程及设备合同的履行;
10、协助当事人制定销售、租赁方案,选择代理商、广告商等;
11、草拟、审核预售契约、销售合同、租赁协议、代理销售协议、广告协议、管理公约及其他有关文件;
12、楼宇预售、买卖、按揭的法律文件的制作和登记手续;
13、安排签署预售契约、租赁协议、管理公约等,为签约提供律师见证;
14、代办预售、租赁登记、产权过户等手续;
15、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 性及按揭申请人资格向有关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
16、草拟、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17、代办抵押登记和抵押权解除手续以及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
18、协助当事人组建或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19、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及抵押;
20、房产开发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合资建房纠纷。
(针对公民个人的房地产相关法律事务)
1、房屋买卖(预售、二手楼交易)、租赁纠纷;
2、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租赁纠纷;
3、建筑工程纠纷;
4、装修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
5、物业管理纠纷。